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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的检疫(生猪的检疫程序)

作者:admin      2024-04-17 22:00:54     0



生猪的检疫(生猪的检疫程序) 本文目录一览:1、生猪产地检疫规程检疫合格标准是什么2、生猪屠宰后要对那些方面检疫3、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的要点4、生猪屠宰同步检疫检查内容有哪些?5、生猪检疫标志,为什么有红标。有紫标。在菜市场买猪肉。有的肉皮印红色印。有的印紫色印。为什么?6、生猪屠宰检疫过程中,主要检疫环节有哪些?生猪产地检疫规程检疫合格标准是什么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生猪离开原地前,必须经官方兽医检疫,并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方可调运!如果要运出县境的,要换成“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运输工具消毒证明”等。“产地检疫合格证”仅能在县境内运输!在目前广州亚运会期间,我们广西调往广东的生猪,要有药残检测报告、养殖记录、有免疫标识,拼装车不出证!!附:第四十二条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实施现场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生猪屠宰后要对那些方面检疫宰后检疫的方面很多,远多于宰前检疫。宰前检疫主要从外观上检查。宰后检疫要看内脏、胴体、头、蹄、骨等很多方面,有肉眼检查还有化验室检验。宰后检疫是对宰前检疫的补充,而且经过宰后检疫才更能证明肉品的质量是否有保证。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的要点生猪屠宰检疫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生猪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屠宰检疫。2.检疫对象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猪副伤寒、猪Ⅱ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丝虫病、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3.检疫合格标准3.1 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3.2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3.3 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3.4 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4.入场(厂、点)监督查验4.1 查证验物 查验入场(厂、点)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4.2 询问 了解生猪运输途中有关情况。4.3 临床检查 检查生猪群体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4.4结果处理4.4.1 合格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可入场,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场(厂、点)方须按产地分类将生猪送入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生猪不得混群。4.4.2 不合格 不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4.5 消毒 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行消毒。5.检疫申报5.1 申报受理 场(厂、点)方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5.2 受理方式 现场申报。6.宰前检查6.1 屠宰前2小时内,官方兽医应按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6.2 结果处理6.2.1 合格的,准予屠宰。6.2.2 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6.2.2.1 发现有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6.2.2.2 发现有猪丹毒、猪肺疫、猪Ⅱ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猪副伤寒等疫病症状的,患病猪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同群猪隔离观察,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常的,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6.2.2.3 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承担。6.2.2.4 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以外疫病的,隔离观察,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常的,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6.2.2.5 确认为无碍于肉食安全且濒临死亡的生猪,视情况进行急宰。6.3 监督场(厂、点)方对处理患病生猪的待宰圈、急宰间以及隔离圈等进行消毒。7.同步检疫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同一头猪的头、蹄、内脏、胴体等统一编号进行检疫。7.1 头蹄及体表检查7.1.1 视检体表的完整性、颜色,检查有无本规程规定疫病引起的皮肤病变、关节肿大等。7.1.2 观察吻突、齿龈和蹄部有无水疱、溃疡、烂斑等。7.1.3放血后退毛前,沿放血孔纵向切开下颌区,直到颌骨高峰区,剖开两侧下颌淋巴结,视检有无肿大、坏死灶(紫、黑、灰、黄),切面是否呈砖红色,周围有无水肿、胶样浸润等。7.1.4 剖检两侧咬肌,充分暴露剖面,检查有无猪囊尾蚴。7.2 内脏检查 取出内脏前,观察胸腔、腹腔有无积液、粘连、纤维素性渗出物。检查脾脏、肠系膜淋巴结有无肠炭疽。取出内脏后,检查心脏、肺脏、肝脏、脾脏、胃肠、支气管淋巴结、肝门淋巴结等。7.2.1 心脏 视检心包,切开心包膜,检查有无变性、心包积液、渗出、淤血、出血、坏死等症状。在与左纵沟平行的心脏后缘房室分界处纵剖心脏,检查心内膜、心肌、血液凝固状态、二尖瓣及有无虎斑心、菜花样赘生物、寄生虫等。7.2.2 肺脏 视检肺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检查肺实质有无坏死、萎陷、气肿、水肿、淤血、脓肿、实变、结节、纤维素性渗出物等。剖开一侧支气管淋巴结,检查有无出血、淤血、肿胀、坏死等。必要时剖检气管、支气管。7.2.3 肝脏 视检肝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观察有无淤血、肿胀、变性、黄染、坏死、硬化、肿物、结节、纤维素性渗出物、寄生虫等病变。剖开肝门淋巴结,检查有无出血、淤血、肿胀、坏死等。必要时剖检胆管。7.2.4 脾脏 视检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检查有无肿胀、淤血、坏死灶、边缘出血性梗死、被膜隆起及粘连等。必要时剖检脾实质。7.2.5 胃和肠 视检胃肠浆膜,观察大小、色泽、质地,检查有无淤血、出血、坏死、胶冻样渗出物和粘连。对肠系膜淋巴结做长度不少于20厘米的弧形切口,检查有无淤血、出血、坏死、溃疡等病变。必要时剖检胃肠,检查黏膜有无淤血、出血、水肿、坏死、溃疡。7.3 胴体检查7.3.1 整体检查 检查皮肤、皮下组织、脂肪、肌肉、淋巴结、骨骼以及胸腔、腹腔浆膜有无淤血、出血、疹块、黄染、脓肿和其他异常等。7.3.2 淋巴结检查 剖开腹部底壁皮下、后肢内侧、腹股沟皮下环附近的两侧腹股沟浅淋巴结,检查有无淤血、水肿、出血、坏死、增生等病变。必要时剖检腹股沟深淋巴结、髂下淋巴结及髂内淋巴结。7.3.3 腰肌 沿荐椎与腰椎结合部两侧肌纤维方向切开10厘米左右切口,检查有无猪囊尾蚴。7.3.4 肾脏 剥离两侧肾被膜,视检肾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质地,观察有无贫血、出血、淤血、肿胀等病变。必要时纵向剖检肾脏,检查切面皮质部有无颜色变化、出血及隆起等。7.4 旋毛虫检查 取左右膈脚各30克左右,与胴体编号一致,撕去肌膜,感官检查后镜检。7.5 复检 官方兽医对上述检疫情况进行复查,综合判定检疫结果。7.6 结果处理7.6.1 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对分割包装的肉品加施检疫标志。7.6.2 不合格的, 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以下规定处理。7.6.2.1 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的,按6.2.2.1、6.2.2.2和有关规定处理。7.6.2.2 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以外疫病的,监督场(厂、点)方对病猪胴体及副产品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处理,对污染的场所、器具等按规定实施消毒,并做好《生物安全处理记录》。7.6.3 监督场(厂、点)方做好检疫病害动物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7.7官方兽医在同步检疫过程中应做好卫生安全防护。8.检疫记录8.1 官方兽医应监督指导屠宰场(厂、点)方做好待宰、急宰、生物安全处理等环节各项记录。8.2 官方兽医应做好入场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等环节记录。8.3 检疫记录应保存12个月以上。生猪屠宰同步检疫检查内容有哪些?生猪屠宰同步检疫检查内容有:同步检疫即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同一头猪的头、蹄、内脏、胴体等统一编号进行检疫。国家对涉及安全、卫生和环保要求的重要进口商品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并公布《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目录》。列入目录的商品须获得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并被批准在商品上使用《安全标志》后,方能进入中国。检验检疫部门现已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共47类191种。扩展资料:动植物检疫: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实施动植物检疫的有: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应当实施检疫的其他货物、物品。国家禁止下列各物进境: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物尸体;土壤。对进境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实行进境检疫许可制度,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在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之前办妥检疫审批手续。货物到达口岸后,应立即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的,予以放行,检疫不合格或需进一步检疫监管的货物,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检疫和监管处理。对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或其他检疫物,检验检疫机构对其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施检疫监管。出境前,申请人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的,出证放行;检疫不合格的,不准出境。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检疫检验生猪检疫标志,为什么有红标。有紫标。在菜市场买猪肉。有的肉皮印红色印。有的印紫色印。为什么?我们去菜市场买肉的时候,经常能够看到带猪皮的猪肉上面会印着一些蓝色或者红色的印章,大多数人都会对这种印章抱有一点疑问,这种印章究竟是干什么的?不同颜色和字迹和形状的印章又分别代表什么样的含义呢?一、猪肉印章颜色的含义猪肉上的红章表示猪肉的等级;蓝色印章则是动物检疫站盖的检疫章;蓝紫色章则是生猪定点屠宰单位的肉制品品质检验章。二、猪肉印章上刻有什么样的字迹由于红色章代表猪肉等级,所以红色章上的字迹通常是1级、2级等级别字样;蓝色章上的字迹则为“肉检验讫”证明猪肉经过了动物检疫站的检疫;蓝紫色章则刻有生猪屠宰单位的名字。三、猪肉印章的形状猪肉的印章的形状也有很多,有圆形的、三角形的、长方形、椭圆形等等。通常带有三角形的猪肉是表示这种猪肉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高温处理之后才可以出售,一般情况是不能出售的。而长方形的印章则表示该猪肉不能直接食用,需要炼成猪油之后才能出售。椭圆形的则表示这是用来炼制工业用油的猪肉。说了这么多都是不能直接出售的猪肉,那么究竟什么样的猪肉才是可以给消费者食用的呢?只有盖圆形章的猪肉才是可以放心购买的猪肉。此外,小编要提醒大家注意一旦看到印有“X”形章的猪肉一定不要购买,因为这种猪肉是需要销毁的,绝对不能食用。四、猪肉印章的成分对于有颜色的东西大家可能会怀疑它的食用安全性,小编在这里要告诉大家,猪肉上的印章采用的安全可食用的色素,是可以直接食用的。不过想要去掉这种色素是几乎不可能的,因为这种印章是针刺印章,颜色已经深入猪皮里面,所以一旦碰到可以去除的印章的猪肉,那都不是正规途径的猪肉。小小的猪肉印章也蕴藏着这么多的含义,印在猪肉上面的不仅仅是印章,而是国家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最直接的彰显,同时也为我们揭示了生猪的屠宰和售卖的流程,再一次印证大家都在为我们的健康生活不断努力。生猪屠宰检疫过程中,主要检疫环节有哪些?主要检疫的环节有:(1)头、蹄检疫:重点检查有无口蹄疫、水疱病、炭疽、结核、囊尾蚴等疫病的典型病变。(2)内脏检疫:重点检查有无猪瘟、猪丹毒、猪副伤寒、口蹄疫、炭疽、结核、气喘病、传染性胸膜肺炎、链球菌、猪李氏杆菌、姜片吸虫、包虫、细颈囊尾蚴、弓形虫等疫病的典型病变。(3)胴体检疫:重点检查有无猪瘟、猪肺疫、猪丹毒、住肉孢子虫、钩端螺旋体等疫病。(4)复检:上述检疫流程结束后,官方兽医对检疫情况进行复检,综合判定检疫结果,并监督检查甲状腺、肾上腺和异常淋巴结的摘除情况,填写宰后检疫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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